法律史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学科,同时又是法学与历史学的交叉学科。法律史研究是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,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史上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,为我国现行立法提供基于历史真实的长远视角,使法律移植与比较法研究更加合乎国情,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和教训。法律史学为法学基础理论等学科提供原始资料,也为各部门法学科提供理论指导和历史参考。法律史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,同时要求的知识起点较高,本着“少而精”的模式,旨在培养具有高度人文素养的法律人才,就业主要方向为高校法律史教学岗位和相关研究机构、法律实务单位。本学科现有教授、副教授3名,其中博士生导师1名。学历层次较高、职称结构合理、教学及科研能力较强并各具研究特长的师资队伍,科研成果较为丰富。
法律史学科下设中国法律史学、少数民族法律史学两个方向。
法律史(专业代码:030102)专业方向名称及指导教师
研究方向 |
指导教师 |
中国法律史学 |
杜文忠 |
少数民族法律史学 |
杨华双 |